揭阳检验检疫局深入企业宣传原产地政策
日前,记者从揭阳检验检疫局获悉,根据中国政府与瑞士、冰岛两国政府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自今年7月1日起,中国出口上述两国的产品可签发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据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及其《协定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要求,HS编码从第1章到第97章中的大部分出口产品均可签发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和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不在《协定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中的出口产品同时仍可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和一般原产地证书。上述协定同时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已从中国启运、尚未抵达瑞士、冰岛的途中以及中转货物,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于2014年12月31日前申请补发原产地证书。
近年来,中瑞、中冰贸易快速发展,瑞士、冰岛业已成为我市外贸出口的重要新兴市场。据检验检疫部门统计,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经该局检验出口瑞士、冰岛两国货物共65批次,货值147万美元,主要产品包括竹笋罐头、木质家具、不锈钢电热水壶和塑料拖鞋等。
据揭阳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与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和一般原产地证书相比,能享受更大幅度的进口关税减免,部分商品甚至可以享受零关税。虽然瑞士、冰岛并非欧盟成员国,但中瑞、中冰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的签发仍有利于提升我市出口商品价格竞争优势,并依托瑞士和冰岛的“桥头堡”作用进一步开拓欧洲市场。针对新规实施,我市广大外贸出口企业应高度重视,可尽快到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原产地证签证备案,并免费领取中国–瑞士、中国–冰岛专用原产地证稿,及时申请签发中国–瑞士、中国–冰岛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同时,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和联系,掌握签证的具体要求和规定,避免因政策规定不熟悉而导致出口瑞士、冰岛货物未能享受优惠关税减免,从而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来源:揭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